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,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,鼓励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,经教育部批准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”项目,八年来共有2400余名在外优秀自费留学人员获奖。
2011年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”申报评审工作现已启动,现将该项目介绍如下:
一、实施范围和奖励规模。奖励规模为500人,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29个国家实施。
二、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。奖励对象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(不含一年级)、年龄40岁以下(1971年1月1日后出生)的自费留学人员。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/人。曾获得该奖学金、曾享受或正在享受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,以及已获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。
三、实施办法
1.名额。今年新西兰的推荐限额为12人。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,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。
2.原则。为体现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原则,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“个人申请,资格审查,专家评议,网上公示,择优推荐,国内终审”程序进行。 未经驻外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网站公示的人选,国内不予终审。
3.个人申请。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 。申请人应填写《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2011年)并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。申请表格请从国家留学金委网站下载(www.csc.edu.cn/)。有关申请材料(两份)请寄送:中国驻新西兰使馆教育处,地址:37,Penrose Street , Woburn, Lower Hutt,5010。
4.组织工作。成立评审组织工作小组。组长:王胜刚教育参赞,成员:乔正顺、胡焰初、李玉财。专家初审:根据申报人员的专业情况,工作小组聘请新西兰专家进行初审确定新西兰拟推荐人选。
5.根据专家初审意见,工作小组确定新西兰拟推荐人选,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教育处、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教育组网站公示,无异议后正式报国家留学基金委。
6.结果公布及表彰。待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评审结果后,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教育处将新西兰自费留学获奖人员在网上公布,并举行表彰仪式予以表彰。
联系方式:
电话:045868036
电子邮件:qiaozs66@gmail.com
或 qiaozhengshun@moe.edu.cn
Wednesday, August 17,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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